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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投稿發(fā)現(xiàn)稿費不對,報社稱“標點不算錢”,心生一計制服對方

近年來,文學界刮起了一陣風,美其名曰:廢話文學。

顧名思義這種文學的核心是“廢話”,但因其簡單的邏輯而能被大多數(shù)人所接受,看似毫無毫無意義的內容,實際上基于客觀世界的文學形式。

可以說,在看似簡單的文字背后,有著很多的內涵可以探索和挖掘,再加上文字本身具有很強的幽默感,使得這種廢話文學更容易被傳播和接受。

所以,廢話文學并不是我們印象中的那種沒有意義的“廢話”。

而要追究起來,這種廢話文學的鼻祖當屬魯迅先生,他曾在《秋夜》一文中,這樣寫道:

在我的后園,可以看見墻外有兩株樹,一株是棗樹,還有一株也是棗樹。

如果這話不是出自魯迅之筆,可能很多人會嗤之以鼻,覺得直接寫墻外有兩株棗樹不就完了,但是就因為這句話是魯迅寫的,所以人們便不敢輕易否定大文豪,而是竭盡全力為這句話找尋背后的情感支撐。

還別說,仔細感受一下,魯迅的這種寫法,確實要比直接寫門前兩棵棗樹好些,這就好比我們在哭窮的時候,就可以這般說:

我有兩個口袋,一個是空的,另一個也是空的。

很顯然這種說法比單純的說句我沒錢更有意思,這也正是廢話文學的魅力所在,只是很多人都想不到,這種風竟然是魯迅扇起來的。

魯迅是無可爭議的一代文豪,他一生寫了太多的書,筆下的文字仿好似跳躍的精靈,不僅能引人深思,更能直擊靈魂。

讀懂魯迅,才能明白那個時代,才能明白中華民族的脊梁永遠都會挺拔。

其實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,魯迅也是一個性情中人,有一次他給報社投稿發(fā)現(xiàn)稿費不對,報社卻稱“標點不算錢”,魯迅很生氣,便心生一計,讓報社乖乖屈服。

魯迅投稿

魯迅,浙江紹興人,原名周樟壽,后改為周樹人,是中國著名的文學家、思想家、革命家、教育家,還是現(xiàn)代文學的奠基人。

魯迅是他發(fā)表《狂人日記》時所用的筆名,由于這一筆名的影響力實在是太大了,慢慢地,魯迅也成為了人盡皆知的名字。

在魯迅很小的時候,他也是過了一段時間好日子的,但是奈何魯迅的父親周伯宜不爭氣一直無法高中,他的爺爺周介孚為了給周伯宜走后門便賄賂了主考官,結果東窗事發(fā),不僅被革職,還因此被關進了大獄。

為了保住周介孚的性命,周家人上下活動,原本殷實的家境很快走向了沒落,再加上周伯宜又身患重病,入不敷出,只能避難于鄉(xiāng)下。

為了維系父親的生命,魯迅在很小的時候便在藥鋪和當鋪間穿梭,受盡了白眼,只是即便如此,魯迅依然沒能讓父親好起來。

作為家中的長子,魯迅承擔了那個年紀不該有的重擔,但生活就是如此,在不經(jīng)意間,逼著人們前行。

好在魯迅讀書很刻苦,他立志要做一個有本事的人,而他最初的志向就是做個醫(yī)生,然后救治像他父親那樣的人。

可是在日本留學的魯迅卻遇到了一件直擊心靈的痛苦之事,在課間,老師在教室播放日俄戰(zhàn)爭的紀錄片,影片中麻木不仁的中國人,刺激到了魯迅。

究竟該怎么喚醒國人,魯迅想到了棄醫(yī)從文,手術刀只能救助身體有病的人,但筆卻可以醫(yī)治精神有病的人。

但前提是要能在社會上立足,而魯迅只能靠文字來賺錢,所以從他25歲開始,便從事起文藝譯著工作。

等到他回國之后,便一邊寫文章,一邊校對書稿來補貼家用,而投稿也成為了他生活的一個保障。

稿費不對

說實話,民國時期確實可以稱得上文人的樂園,在國家動蕩之際,文人受到重視的程度也未減分毫,尤其是那些有名氣的大師們,他們不僅能得到社會層面的尊重,還能得到物質生活的滿足。

魯迅作為大師中的大師,自然也很少為生活中的瑣碎而憂愁,尤其是他的物質生活,在當時可謂極其奢華。

魯迅很能寫,投稿所得到的報酬也不低,在稿費多的時候,一次得到幾百上千的大洋也稀松平常。

需要說明的是,那時候的大洋可不是現(xiàn)在的人民幣,就購買力而言,一塊大洋要比現(xiàn)在的100元還要高,就好比說魯迅在北京曾買了一套500平的四合院,他僅僅花費了4000塊大洋。

現(xiàn)在北京一套500平的四合院價值幾何?

我不敢想。

但魯迅能直接全款買房,而且買下后又花費了七八百塊大洋進行裝修和購置家具,這份財力足夠令人心生羨慕。

當然,羨慕歸羨慕,魯迅的錢取之有道,是靠他的文字換來的,所以在早年生活還沒達到小康要求的時候,他對稿費還是很在意的。

在投稿前,一般也會數(shù)數(shù)字數(shù),畢竟稿費這事,容不得馬虎。

心生一計

當時的稿費一般都是按照字數(shù)來算,這也是魯迅為何能成為“廢話文學”鼻祖的關鍵因素。

可是有那么一次,魯迅投稿之后,卻發(fā)現(xiàn)出版社給他結的稿費不對,魯迅覺得很疑惑,便去找編輯詢問原因。

結果編輯卻不耐煩地說:我們只算字數(shù),標點可不算入稿費。

魯迅聽到后,覺得這個出版社很不講究,自己吃點虧倒沒有什么,但他不能坐視出版社對讀書人都如此苛責。

對于文章而言,標點符號是不可或缺的,即便是現(xiàn)在統(tǒng)計一篇文章的時候,標點也會算作字符。

當時得知標點不算稿費的時候,魯迅倒也沒有說什么,但在他心中卻有了一條計策浮現(xiàn)出來。

過了一段時間之后,出版社編輯向魯迅索稿,他倒沒有推辭,直接給了他一篇稿件,編輯拿到后一看便傻眼了,因為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文字,一個標點都沒有。

這可是讓編輯愁壞了,因為校稿短句都夠他吃一壺的,再加上魯迅的文章又很長,沒有標點的話,根本無法校稿,深知連文章的意思都弄不明白。

編輯哭喪著臉,讓魯迅把標點補上,魯迅則直接說,標點又不給稿費,為何我要補上標點呢?

這話說的編輯毫無反駁的理由,最終只能乖乖給魯迅把上篇文章的標點費補上,并且承諾以后的標點也都計算入稿費之中。

魯迅略施小計,便讓牛氣哄哄的編輯嘆服,也著實是有大智慧,此舉自然也為當時的讀書寫作人出了一口氣,畢竟規(guī)矩一旦定下來,可是要面對所有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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